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入館與借閱

入館須知

本校榮譽教授、教職員工生及兼任教師(教練)可依規定憑相關身分證件使用圖書館;合作機關人員及一般社會人士亦可憑身分證、學生證或其他識別證件入館參閱資料。

項目 入館注意事項
🎫 證件 請依身分持相關證件入館,不得出借、借用、冒用或偽造證件。
🥤 飲食 館內禁止攜帶及食用食物、飲料;白開水除外。
📱 手機 請避免影響其他讀者,勿於非指定區域使用行動電話或視訊通話。
🤫 閱覽環境 請保持安靜與環境整潔,避免影響其他讀者。

借閱資格與申請

讀者身分 辦理方式
教職員工生、兼任教師(教練)、榮譽教授 憑教職員證、學生證、或身分證辦理借閱。
教職員工眷屬 憑身分證明並填具申請表。
訪問學者 憑身分證或護照正本、學者交流公文及申請表;並提供擔保人或繳交保證金2,000元。
退休教職員工、校友 憑退休證、校友證、身分證及申請表;並提供擔保人或繳交保證金2,000元。
學分班學員 學員證及申請表;並提供擔保人或繳交保證金2,000元。
社會人士 身分證明及申請表,繳交保證金3,000元及年費500元;年費每年繳交1次。

擔保人需為本校現職編制內教職員,擔保人於辦理離校手續後,被擔保人之借閱權利即自動消滅需重新申請。

借閱冊數與期限

讀者身分 冊數 借期 續借
專任及兼任教師(教練)、訪問學者、榮譽教授 30 60天 2次
研究生 30 30天 2次
大學部學生 20 30天 2次
職員工 20 30天 2次
教職員工眷屬 10 30天 2次
退休教職員工、校友、學分班學員 5 30天 2次
社會人士 5 30天 2次
💡 社會人士借閱資料類型僅限圖書。參考書、期刊、報紙及特別指定之圖書資料,原則上限館內閱覽,不外借。2樓休閒性與語言期刊,可至服務台洽詢借閱。

視聽資料

資料類型 借閱方式
隨書光碟 各身分依一般借期辦理。
影音光碟 借期2週,不提供續借;借閱件數併入個人可借閱總件數。

續借與預約

🔄 續借

續借完成後,以實際續借日起算,再累加一次原借期作為新的應還日期。

  • 可透過圖書館館藏查詢系統線上或圖書館自助借還書機現場辦理。
  • 已有他人預約時不可續借。
  • 如有資料逾期或滯還金未繳清,所借資料均無法續借。

🔖 預約

資料已被借出時,可透過圖書館館藏查詢系統辦理預約。

  • 資料歸還到館後,以電子郵件通知第一順位預約者。
  • 預約待取保留期限為7日。
  • 逾期未取,系統將取消預約並通知下一順位讀者。

逾期處理

一般圖書資料逾期,每冊(件)每日滯還金為 2元,每冊(件)最高 120元。

歸還時間 滯還金
逾期第1~5日內歸還 5日寬限期內不收取滯還金
超過5日後歸還 回溯至逾期第1日起計算,每冊(件)每日2元
一般資料每冊(件)上限 120元
例如逾期第6日才還書,每冊需繳12元(2元 × 6日)。如有逾期資料未還或滯還金未繳清,將暫時停止借閱、續借及預約權利。(圖書館會以電子郵件提供到期前、逾期提醒,但讀者仍應自行掌握借閱狀況,未收到通知不作為免除滯還金的理由。)

其他常見問題

📕 圖書遺失或損壞怎麼辦?

借閱資料遺失應儘快向圖書館辦理掛失。污損或遺失資料原則上應購買原圖書資料賠抵;如有新版得以新版取代,並依規定繳交每冊(件)100元處理費。若無法以資料賠抵,則依圖書館使用規則辦理規定金額賠償。

✉️ 到期與逾期通知寄到哪裡?

教職員以向本館報到時填列之電子郵件帳號為通知管道;學生、校友以本校資訊中心登錄之電子郵件帳號為通知管道。如需改用其他電子郵件帳號,請與圖書館聯絡。

🎓 離校前需要處理借閱資料嗎?

教職員工離職、出國進修或停聘,以及學生畢業、退學、休學離校時,所借圖書資料應於離校前悉數歸還,並依規定完成相關手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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