場地借用說明
場地借用說明
二、各場地空間設備簡介
場地名稱 |
空間及設備 |
借用備註 |
藝文展覽區(2樓) |
約19坪,設有移動式展示掛勾 |
需填具「展覽申請表暨作品明細表」且經審核通過方可借用 |
團體討論室一、二、五、六(3樓) |
容納人數:6人 設備:液晶顯示器、網路 |
需達3人(含)以上,方可借用 每次借用以2小時為限 |
團體討論室三、四(3樓) |
容納人數:2-3人 設備:網路、僅供桌椅 |
需達2人(含)以上,方可借用 每次借用以2小時為限 |
多功能教室(3樓) |
容納人數:13人 設備:電腦13台(含教師)、廣播教學系統。 |
此場地需經審核通過方可借用 不得在全學期申請固定時段。 |
學術討論室(4樓) |
容納人數:42人 設備:麥克風、投影機、藍光光碟機 |
此場地需經審核通過方可借用 不得在全學期申請固定時段。 |
- 上網申請:本館網頁「場地租借管理系統」登記時段,當天無人使用或預約之時段可現場申請。
- 至館借用:申請者持本人有效教職員證或學生證於登記時段至本館2樓服務台辦理使用。逾15分鐘者,視同棄權,申請者不得異議。
- 借用時間:本館開館至閉館前1小時提供借用且不得在全學期申請固定時段。
- 場地續用:已借用場地者,若無人預約得續借1次。
- 器材借用:場地鑰匙需押有效學生證或教職員證,若需使用筆記型電腦請自備或洽本館借用,使用完畢後將借用器材立即歸還至本館2樓服務台。
四、校外單位借用流程及注意事項
1. 申請前請先向本館確定可以租借的時間。
2. 本館各場地收費標準如下表,適用於校外單位主辦或本校單位對參加人員收費者,若本校單位符合「本校場館設施營運管理收費辦法」之優惠條件者,請檢附相關文件證明。
場地名稱 |
收費標準(租金費) |
藝文展覽區 |
●半日(4小時) 假 日:800元 非假日:650元 |
多功能教室 |
●以一天計算 假 日:3,600元 非假日:2,400元 ●以半天計算 假 日:1,920元 非假日:1,440元 ●夜間租借(18:00之後)依小時計算 假 日:每一小時480元 非假日:每一小時360元 |
團體討論室 一、二、五、六 |
240元/時 |
學術討論室 |
●以一天計算 假 日:4,800元 非假日:3,600元 ●以半天計算 假 日:2,800元 非假日:1,920元 ●夜間租借(1800之後)依小時計算 假 日:每一小時720元 非假日:每一小時480元 |
3. 請租借者務必先填妥申請表(代契約)一式3份,經過本館審核方可繳費租借。審核通過後,1份交由租借單位收執,1份交由總務處出納組憑據,1份由本館存查。
4. 營業稅(5%)則採外加方式另計,租借日10天前必須繳款,最後繳款期限亦須符合總務處園管組規定之租借日3天前繳費。
5. 繳款方式:親至本校─行政大樓4樓總務處出納組繳費,請租借者將發票或收據副本提供本館存查。
匯款方式─第一商業銀行桃園分行
戶名:國立體育大學401專戶
帳號:27130155551
租借者匯款後,請於收據副本上註明繳款單位回傳本館存查。
詳細場地使用須知及租借申請表請參照本館網頁;本館聯絡方式:電話(03)328-3201#6201,如有任何問題,敬請詢問。